(1)設備的設計應符合藥品生產及工藝的要求,安全、穩(wěn)定、可靠、易于清洗、消毒或滅菌,便于生產操作和維修保養(yǎng),并能防止差錯和交叉污染;
(2)應嚴格控制設備的材質選擇。與藥物直接接觸的零部件應采用無毒、無腐蝕、不與藥品發(fā)生化學反應、不釋放微粒或吸附藥品的材質;
(3)與藥物直接接觸的設備內表面及工作零件表面,盡可能不設計臺、溝、及外露的螺栓連接。表面應平整、光滑、無死角,易清洗、消毒;
(4)設備應不對裝置之外的環(huán)境造成污染,鑒于每類設備所產生的污染的情況不同,應采取相關的防塵、防漏、隔熱、防噪聲等措施。
(5)在易燃、易爆環(huán)境中使用的設備,應采用防爆電器并設有消除靜電及安全保險裝置;
(6)無菌制劑的灌或分裝設備應在相應的潔凈室內運行,局部采用100級層流潔凈空氣和正壓保護;
(7)藥液、注射用水及凈化壓縮空氣管道的設計應避免死角、盲管。材料應無毒、耐腐蝕。內表面應電化拋光,易清洗;
(8)當驅動磨擦而產生的微量異物或無法避免使用潤滑劑時,應對其部件實施封閉并與工作室隔離,所用的潤滑劑不得對藥品、包裝容器等造成污染;
(9)無菌設備的清洗,尤其是直接接觸藥品的部位和部件的滅菌,應標明滅菌日期,必要時進行無菌效果驗證。設備清洗配備CIP及SIP系統(tǒng);
(10)設備設計應符合標準化、通用化、系列化和機電一體化的要求。實現生產過程的連續(xù)密閉,自動檢測,這是全面實施設備GMP的保證;